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416號 《湖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已經2020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長 王曉東 2021年1月1日 湖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工資支付規定 第三章 信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農村居民。 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農民工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后應當獲得的勞動報酬。 第三條 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農民工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完成勞動任務。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